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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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巡视巡查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1、为更好地维护土地、矿产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各类违法行为,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我所本着“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原则,严格制定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责任到人,严防死守,较好地维护了土地、矿产管理和利用的正常秩序。

2、县委巡察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如下:余庆县自然资源局问题:耕地保护主动作为不够。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将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图斑分解至各乡镇(街道),明确保护范围和面积,并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3、巡察发现自然资源局在规划编制方面确实存在短板和差距。分析如下:前瞻性不强:从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巡察整改情况中可以看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存在不足。这意味着在规划制定时,可能未能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导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难以适应新的变化。

4、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负责人不仅承担具体的巡查任务,还需组织巡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这包括对本级和下级国土资源部门巡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情况进行制止、报告并督促处理。此外,还需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及负责动态巡查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5、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巡察工作。受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检举和控告,承办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送达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告知和决定,负责有关案件的落实工作。

6、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国土执法四制具体内容是哪些

具体位置、违法占地、用地面积(㎡)、地类、用途、建设现状;(2)对违法采矿(含超采、超层越界开采)、违法探矿、违法转让矿业权的调查登记,要逐件、逐项如实填报违法单位或个人名称、违法时间、具体位置、违法采矿矿种、采矿量,违法探矿矿种、工作量,违法转让矿业权矿种、交易金额。

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标:做好项目审批审查把关工作,严把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规范腊枯项目的可研、环评、土地预审、能评等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分解计划的监督和督办,项目严格按照“四制”要求进行建设,并及时做好项目督办检查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标:做好项目审批审查把关工作,严把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规范项目的可研、环评、土地预审、能评等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分解计划的监督和督办,项目严格按照“四制”要求进行建设,并及时做好项目督办检查验收工作。

新形势下怎样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执法依据,编制依法行政手册,推进精细化管理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保障。(2)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质量 制度建设是解决矛盾的核心工作。

如何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强化执法观念。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科学执法、和谐执法、依法执法相统一。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完善规章制度。

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严格实施土地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深化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完善省重大项目调度制度,省预留年度用地计划主要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等用地。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创优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落实改革措施,夯实严肃执法的根基。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

一是要加大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基础,也是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重要手段。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要针对社会关注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和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地方可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执法季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国土资源部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1、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分摊的规定主要涉及土地面积分摊的法律依据、原则、范围和方法等方面。法律依据:土地面积分摊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土地面积分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基本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他相关条例与办法:如《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范了城市房地产的规划、开发、交易和管理等行为。

3、《退耕还林条例》:推动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保护生态环境。涉及土地资源的其他法律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土地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基本制度进行规定。 《刑法》: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土地资源等行为进行刑事处罚。

4、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涉及房屋管理的重要部门规章有不同发布和施行时间,具体如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审议通过时间:2015年6月29日,由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施行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方案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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